美国签证申请办理找机构代办就是美签代办,美签代办的通过率肯定没有美签策划好,今天的话题是:FBAR(肥爸条款)是什么?
FBAR中文俗称“肥爸条款”,是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(海外银行和金融资产帐户申报,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)的简称。
根据《银行保密法》,美国人,包括公民、居民、公司、合伙企业、有限责任公司、信托和遗产,如果外国金融账户的总价值在日历年内的任何时候超过$10,000美元,则必须向美国财政部申报海外金融账户,例如银行账户、经纪账户和共同基金,通过在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(简称FinCEN,中文:金融犯罪执法网络) 上提交Form 114表格申报。
需要申报FBAR的个人:
1、美国公民(包括小孩)
2、美国绿卡持有人等税务居民
3、美国包含所有美国领土和属地、印第安保留地
例外情况:
配偶共同拥有的账户,一方已提交FinCEN 114表,配偶在满足以下情况时可以不用另外申报FBAR:
非申报配偶需要申报的所有金融账户都是与申报配偶共同拥有;
申报配偶已及时电子申报FBAR并签名;
并且
申报人已填写并签署114a表。
否则配偶双方都需要分别申报肥爸,而且各自必须申报共同拥有的账户的全部价值。
FBAR申报截至时间:
FBAR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15日,可自动延期至10月15日。
漏报FBAR的处罚:
非故意漏报肥爸的情况最高可罚款$12,921;
故意漏报FBAR的民事罚款为$129,210或账户金额的50%,取两者之间更大值;
故意漏报FBAR还可能会有刑事处罚,包括高达$25万罚金、或入狱5年、或两者并罚;
如果故意漏报FBAR同时还违反了其他美国法律,则最高罚款$50万、或入狱10年、或两罪并罚。
2002/7/21 | Tags: | 美国财税 | 查看评论(0)